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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果子地区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模式促进刑事执行检察提质增效
2024-10-14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白凤莲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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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4

  近年来,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将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推动检察权依法行使的重要保证,主动拓宽监督类型,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各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规范,不断提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质效。

  一、“人民监督员+公开听证”,以公开赢公信。

  为深化刑罚变更执行监督,促进减刑监督案件的公开公正,石嘴山市红果子地区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公开听证会中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零距离、全过程“把关”。会前,案件承办人认真制定公开听证方案,主动向人民监督员介绍案件基本情况;会中,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提出意见建议;会后,案件承办人将提出监督意见采纳情况书面告知人民监督员。通过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听证工作的融合推进,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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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民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以评查助提升。

  根据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文书制作、办案效果、案卡填录等方面对具体案件进行评查。案件评查中,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的意见建议与检察官专业知识形成互补,有效提升案件质效,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形成检察权运行内外监督双向发力、共同提升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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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民监督员+巡回检察”,以监督促落实。

  主动邀请具有法律背景的人民监督员参与对石嘴山市看守所、石嘴山监狱、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的常规、机动、专门巡回检察。巡回检察中,人民监督员凭借自身专业优势,对检察人员执法行为、办案程序是否规范等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第三只眼”作用,有效防止检察权的滥用,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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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白凤莲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